新生奖学金
1、奖学金的设定
凡高考成绩达到本省三本一批分数线以上者,我院根据报名先后,以录取分数线为界定标准,设立15名奖学金名额。
2、申请奖学金的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2)、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掌握和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包括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及创新能力等);
3、新生奖学金标准及要求:
(1)、一等奖学金(2名):每生3000元。
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二本录取分数线以上者(含二本)
(2)、二等奖学金(5名):每生2000元。
高考成绩低于当地二本录取分数线20分以内者(包括20分)
(3)、三等奖学金(8名):每生1000元。
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三本录取分数线以上者(含三本)
优秀毕业生创业基金
1、创业基金的设定
为了鼓励学生以优异的成绩毕业,获得更好的工作、深造及自主创业的机会,特设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2、申请创业基金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为本院在校大学生(含专科、本科);
(2)申请人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3)在校期间品学兼优,无不良在校记录;
(4)学习成绩达到学院规定标准;
(5)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
3、创业基金支持的方式:
详见优秀毕业生创业基金暂行条例。
帮困助学基金
为体现学院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关怀,鼓励和帮助暂时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设立“帮困助学基金”。
1、申请条件:
(1)、申请帮困助学金的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后一周之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在受理。
(2)、 帮困助学金的审定工作,一学年办理一次(所提供的申请和贫困证明材料只限本年度有效) 。
(3)、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须有家长签字,并附有居住地乡镇、街道或以上级别的单位证明材料(材料中须附相关证明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 (4)、上述材料由学生本人交给班主任,经班主任与家长、相关证明单位联系核实后上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各专业各班级的申请材料经初审后上报院办,院办组织相关部门专题例会研究后,由院长签字审定批准。
2、帮困助学金标准分为三等:
一等帮困助学金为一学年800元;
二等帮困助学金为一学年600元;
三等帮困助学金为一学年400元;
注:帮困助学金的等级由专题会议审定,原则上一等帮困助学金的比例占整体人数地20%,二等帮困助学金比例占整体人数的30%,三等帮困助学金比例占整体人数的50%
优秀学生奖学金
为了鼓励广大同学积极向上、努力学习、遵章守纪,在学校里不断进步、健康成长,学院表彰奖励表现优异的同学。
申请条件:
(1)、优秀学生的评选为每一学期一次,在学期期末进行;
(2)、原则上,优秀学生的评选名额为在册学生的5%,各班按比例下达名额;
(3)、本学期内,无违纪、旷课,病事假累计不超过10课时者;
(4)、思想进步、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及协助辅导员工作;
(5)、学习成绩良好,本学期统考和校考成绩合格或其他方面表现较突出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两门者;
(6)、凡符合以上评选标准的同学,均可参加评选;
获奖同学,给予“优秀学生”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记入学籍档案。
注:以上评选具体细则以优秀学生暂行条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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